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 ,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本标准规定了酸性电解水生成器(以下称生成器)和酸性电解水的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运输、贮存和包装、标识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连续发生型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和微酸性电解水生成器及其生成的酸性氧化电位水和微酸性电解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感染监测的管理与要求、监测方法及医院感染监测质量的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如妇幼保健院、血液净化中心、专科疾病防治院、急救中心、护理院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分类与用途、验证方法、监测方法及评价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容积不超过 60L 的压力蒸汽灭菌器。
基本信息名称:医疗机构CSSD感染防控指引(广东省)发布日期:2019-08-22发布部门:广东省卫健委范围:根据WS310.1、WS310.2、WS310.3等卫生行业标准的要求,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消毒供应中心(CSSD)管理工作。CS...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阀的术语和定义、设计、出厂试验、型式试验、安全阀排量性能的确定、安全阀尺寸的确定、标志和铅封。本标准适用于流道直径不小于4mm,整定压力不小于0.1MPa的安全阀。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新生儿奶具清洗消毒的管理要求,清洗消毒要求,清洗消毒设备、设施和耗材要求,清洗消毒方法以及清洗消毒效果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设有新生儿病房(室),对新生儿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其他有新生儿护理的机构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过氧化氢气体灭菌生物指示物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过氧化氢气体灭菌生物指示物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