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季铵盐类消毒剂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包装、运输和贮存、标识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氯型季铵盐或溴型季铵盐为主要杀菌有效成分的季铵盐类消毒剂。
应用生物指示物对灭菌工艺进行设定、确认和日常监测时,本标准对生物指示物的选择、使用及检验结果判断提供指南。本标准适用于已有现行国家标准的各种生物指示物。
本标准不考虑那些仅靠物理方法清除微生物的工艺,如过滤法。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组合工艺的使用,如洗涤消毒器或对管道进行冲洗和汽蒸。
本标准亦不适用于采用液体灭菌的工艺。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测量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的测量。
本标准规定了带有真空阶段(预真空)的蒸汽灭菌器进行蒸汽渗透测试用的过程挑战装置及
指示物系统的技术要求,并规定了与技术要求相对应的试验方法。本标准所指的蒸汽渗透测试是基于 GB8599-2008 和 YY0646-2008 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的过程挑战装置及指示物系统包括多孔负载过程挑战装置及指示物系统和空腔负载过程挑战装置及指示物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消毒剂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程序、确定毒理试验项目的原则、对毒理试验用受试物(受检消毒剂样品)的要求、毒理试验方法和对毒理试验结果的安全性评价。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生产或国外生产在我国销售和使用的消毒剂以及器械或装置产生的消毒剂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手消毒剂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签说明书及使用注意事项。本标准适用于以碘类、醇类、水或者乙醇为溶剂制成的用于手消毒的消毒剂。本标准不适用于用于皮肤消毒的消毒剂。
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本标准规定了个人用眼护具的技术性能要求及相应的实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除核辐射、X光、激光、紫外线、红外线及其他辐射以外的各类个人眼护具。
本标准给出了关于防护服材料的类型、安全和性能指标、防护服产品的评价和选择,根据特定的医护程序选择防护服等级的指导原则以及防护服的维护和处理的指南。旨在帮助医务人员选择作为医疗器械批准上市的医用防护服产品,可为专业医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本标准规定了臭氧消毒器的原材料要求、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检验方法、运输和贮存、铭牌和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介质阻挡放电、紫外线照射和电解方式产生臭氧的臭氧消毒器。